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中学:我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 号)、《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 号)精神和我省相关规定,各项工作务必要做细、做实、做好。现就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作如下要求:
附件: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